汽车消费券活动详情

一、

活动时间

2025年2月14日—5月31日,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发放200万元汽车消费券每日上午10:00和下午3:00准时发放,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活动结束。(消费补贴实行活动时间控制及补贴总金额控制。按照谁先申报、谁先获得的原则,活动时间截止或补贴资金200万元申领完毕满足一项本次活动自动终止。)

二、

发放对象

活动期间,凡在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全新7座(含)以下乘用汽车,且在伊金霍洛旗开具本地购置税发票、在鄂尔多斯市内办理机动车登记上牌的消费者(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机构等,不含财政供养单位),可凭相关资料申请资金补贴。

三、

消费券使用车辆范围

消费者在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全新7座(含)以下乘用汽车:

(一)传统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

(二)轻型多用途货车及轻型栏板货车

(三)不包括各类货车、专项作业车、三轮车、摩托车等

(四)所购车辆用途为非营运

(五)不区分全款购车及贷款购车

四、

购车人申报资料

(一)《伊金霍洛旗消费惠民购车补贴申报表》

(二)申领人身份证正反面

(三)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企业、机构等提供)

(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第一联即发票联)

(五)机动车行驶证正副页、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摘要信息栏)

(六)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注:材料1(原件)、2-6(复印件)由汽车销售企业统一收回报送至伊金霍洛旗工业信息化和投资促进局,材料2-6图片购车人通过“云游鄂尔多斯微信小程序”上传填写。

以上申报材料需在抢券交易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申报资料上传、车辆落户工作,未按照规定时间上传资料,消费券将退回,进行重新发放。

五、

补贴标准

2000

5(含)-10万元以下

3000

10(含)-20万元以下

4000

20(含)-30万元以下

5000

30万元(含)以上

六、

使用规则

消费券每人每日限领1张

有效期至当晚12:00

(一)购车补贴申请人、新购车辆所有人,新车行驶证和登记证及接受购车补贴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或企业(企业代办人可代替企业申请对应补贴)。

(二)购车补贴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清晰度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相关补贴。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汽车经销企业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车辆对本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否则将追究相应责任并取消参加活动的资格。

(四)本购车补贴项目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五)本购车补贴项目不接受任何他人或中介机构代为申报,相关行为一经发现,将视情况取消申报资格。

七、

参与车企

(一)伊金霍洛旗宏扬飞龙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二)伊金霍洛旗汇鑫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三)伊金霍洛旗桂忠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四)伊金霍洛旗辰翼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五)伊金霍洛旗齐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六)伊金霍洛旗诚丰聚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领券及申报流程

一、券及申报时间:2025年2月14日—5月31日领券时间为每日上午10:00和下午15:00(每人每日限领1张消费券,当天有效,抢券手机号和购车人必须为同一人)。

消费者仅可在以阿勒腾席热镇主城区为中心的15公里范围内领取使用消费券。


扫码直接领券

二、预付:用户确定好购车金额及车辆类别并领取消费券后,扫描商家 “云游鄂尔多斯专用收款二维码” 进行支付。

三、客户购车并下户完成后,微信登录“云游鄂尔多斯”小程序,进入申报页面。

扫码直接申报

四、根据各项内容填报并上传相关资料即可。(以上信息必须为同一微信号同一人进行操作,否则不予享受补贴)

*本活动方案由伊金霍洛旗工业信息化和投资促进局负责解释,活动事项如有调整,以伊金霍洛旗工业信息化和投资促进局发布最新通知或公告为准。

丨来 源:伊金霍洛旗工业信息化和投资促进局

丨责编:韩娇娇丨校对:郭楷彦

丨审核:朱肸 张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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