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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月14日)

“德阳停车”发布重要告知书

表示于3月1日起

凡存在50元以上临停欠费的车辆

进入该公司管辖的封闭式停车场

每次出场时需结清

最近5笔路边临停欠费费用以及

本次停车场产生的费用

方可驶离

告知书全文如下

公 告 通 知

尊敬的广大车主朋友:

为加强我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的规范化统一管理,解决停车秩序混乱、收费不规范等问题,同时缓解交通压力,抑制不合理停车需求。2020年公司通过参与公开竞标依法取得德阳市国有公共停车场(泊位)特许经营权。

根据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德阳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试行差别化收费的通知》(德市发改价管〔2021〕2号)文件精神,自2021年3月1日德阳市主城区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实施差异化停车收费以来,有效缓解了主城区停车供需需求。

在进一步推进加快建设文明诚信社会,营造良好停车环境过程中,绝大部分车主主动维系良好停车秩序,保持及时交费习惯,但部分车主仍未形成及时交费意识,个人车辆一直处于停车费欠交状态。公司曾多次通过泊位收费员当面催收、张贴“欠费告知单”、短信通知等方式进行告知交费,但部分车主仍未交清主城区路边临停泊位停车欠费。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共建文明诚信城市,更好地为广大车主提供便利停车服务,公司将于2025年3月1日起,凡存在50元以上临停欠费的车辆进入公司管辖封闭式停车场的,每次出场时需交纳结清最近5笔路边临停欠费费用及本次封闭停车场产生的费用后,方可驶离。

“诚信社会、文明城市”需广大市民共同维护。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53条“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城市公共停车泊位在市区属稀缺的资源,应实行付费使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交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按照《关于德阳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实行差别化收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政策的通知》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城市道路泊位管理工作,请广大车主微信搜索“德阳停车”公众号及时补交未结清的停车费用,以免影响停车信用。如有疑问,欢迎拨打0838-5928163进行咨询。

德阳国信驰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4日

来源 | 德阳停车

编辑 | 刘娅 责编 | 张庆 杜敏 孙畅 监制 | 袁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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