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来看,大部分险企偿付能力及风险综合评级保持稳定。7家风险综合评级为C类的险企,已连续多个季度“亮红灯”

《中国科技投资》张婷 龙秋月

随着险企2024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相继出炉,各家险企的偿付能力情况浮出水面。根据作者不完全统计,在已披露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135家非上市险企中,有7家险企偿付能力不达标,包括3家人身险公司与4家财产险公司。这7家险企均因风险综合评级为C类,被列入偿付能力不达标的险企当中。

风险综合评级,即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综合风险的评价,衡量保险公司总体偿付能力风险的大小。

这7家偿付能力“亮红灯”的险企,分别为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方正人寿”)、 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人寿”)、 华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汇人寿”)、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财险”)、 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财险”)、 珠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峰财险”)、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华农险”)。

作者梳理往期偿付能力报告发现,上述7家险企并非最近两个季度才出现偿付能力不达标的情况,已连续多个季度“亮红灯”。上述险企在偿付能力报告中提及风险综合评级为C类的原因,主要是在可资本化风险、公司治理、偿付能力充足率等领域存在一定风险。

3家寿险、4家财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为C类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指出,保险公司同时符合以下三项监管要求的为偿付能力达标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

在目前已披露风险综合评级情况的59家寿险公司中,18家公司为A类,38家公司为B类,3家为C类。74家财险公司中,19家为A类,51家为B类,4家为C类。

实际上,上述7家偿付能力不达标的险企,其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满足监管要求。具体来看,北大方正人寿的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93%、126%,三峡人寿为146%、168%,华汇人寿为2056%、2072%;华安财险为95%、136%,前海财险为107%、107%,珠峰财险为155%、155%;安华农险为195%、197%。

险企通常在当季偿付能力报告中披露上一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结果。2024年4月,监管调整评级规则,险企风险综合评级调整为每半年全面评价一次。因此,上述7家险企在2024年二、三季度,其风险综合评级均为C类。

作者梳理往期偿付能力报告发现,上述7家险企并非最近两个季度才出现偿付能力不达标的情况。

自2022年一季度起,华汇人寿的风险综合评级下滑至C类,直至最新一期仍维持在C类。2022年一季度,三峡人寿的风险综合评级由B类下滑至C类;2023年一季度,再度下滑至D类;2024年二季度,上调至C类。2022年四季度,北大方正人寿因投资金融产品计提减值损失,导致偿付能力大幅下降,风险综合评级由B类下滑至D类。直至2024年二季度,北大方正人寿的风险综合评级上调至C类。

2022年一季度起,华安财险、前海财险、珠峰财险的风险综合评级下滑至C类,直至最新一期仍维持在C类。2022年四季度,安华农险的风险综合评级由类下滑至C类,随后一直维持在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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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对比来看,2023年末,14家险企偿付能力不达标;2024年末,不达标的险企数量已减少一半。如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2024年二季度末,3家险企风险综合评级从C类上调至B类,摘下偿付能力不达标的“帽子”。

部分险企可资本化风险较大、公司治理存在风险

针对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不达标的原因,北大方正人寿、珠峰财险、华安财险在最新一期偿付能力报告中均提及到在可资本化风险领域存在一定风险。

其中,华安财险还提及到在声誉风险、操作风险等领域亦存在一定风险。珠峰财险还提到,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较低、内源性资本不足。对此,珠峰财险在偿付能力报告中表示,2024年四季度增资工作落地,公司可资本化风险得到有效改善。难以资本化风险方面,公司持续落实前期整改计划,公司治理操作风险、资金运用操作风险、保险业务线操作风险和其他业务线操作风险已有所改善。

安华农险、华汇人寿风险综合评级未达标的原因则是公司治理方面存在风险。

对此,华汇人寿在偿付能力报告中进行了具体的解释。一方面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公司治理存在合规风险。自2013年 6月以来,因公司拟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取得任职资格核准,董事会、监事会中具有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人数未达到法定人数,致使董事会、监事会不能正常运行和履行相应职责,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也未能正常运作。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长期以临时负责人身份履职。公司的主要合规制度政策未经董事会审批,有效性存在不确定性。另一方面是新产品报批受限,业务经营停滞,无法实现经营目标。公司目前新产品报批、业务规模、投资渠道和机构建设都受到限制,且公司作业机构仅有总公司营业部及6家中心支公司,经营区域较小,对公司业务发展和实现公司战略目标产生巨大的压力。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仅存一款可售团体定期寿险但无法形成团体保障计划,且公司未成功备案新产品、开展新业务,市场竞争力严重不足。

根据风险综合评级相关评分标准,前海人寿预计其主要扣分项为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因为目前公司偿付能力承压。《规定》第二十三条指出,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建立以下偿付能力数据核查机制。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60%或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的保险公司为重点核查对象。2024年四季度末,前海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7%。

三峡人寿虽未在最新一期偿付能力报告中披露风险综合评级未达标的具体原因,但从其载明的已经采取或者拟采取的改进措施中可窥知一二。三峡人寿指出,随着增资到位和可资本化风险的改善,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开展业务经营,缩小战略风险敞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