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方清

近日,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公安分局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仅需一名女性,且设有“前置条件”:必须具备羽毛球教练证或曾获得市级以上羽毛球比赛前四名。对此,有网友质疑是“萝卜岗”。

有网友表示,“这分明就是定制岗位”“就招一名女性,还要求市级比赛前四,这也太明确了吧……”

也有网友认为,“辅警工资又不高,有这技能当辅警还不如去教打球”。

在回应媒体采访中,清城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称,由于公安分局设有工会组织,里面有各种运动组织和文联协会,“我们组建这个工会的运动队,也是想要扩充民辅警的文体活动以及艺术类活动,促进大家身心健康。”

工作人员补充道,现在由于在组建羽毛球队,因队里女性队员的力量相对薄弱,所以想通过招聘一名女性辅警,平时开展公安工作,工作之余可以参加工会的活动,作为一名教练培训其他女性工会会员。

关于此事,对于网友的质疑我表示一定程度的理解。因为就在去年9月,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公众高度关注的“萝卜招聘”“因人画像”等问题,通知要求,综合分析研判岗位职责要求和近几年招聘情况等,明确招聘岗位类别和等级,科学设置学历学位、学科专业、年龄、工作年限等条件,不得设置歧视性、指向性以及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

网友的质疑,正是出于清城公安分局此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是否存在违背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的担忧。

而清城公安分局相关部门的回应,总体看合乎情理,但在我看来,若加以推敲,却至少给人带来三个疑虑——

虑一:既然该公安分局设有工会组织,里面有各种运动队,而现在由于在组建羽毛球队,所以想招聘一名具备羽毛球专长的女性辅警。

那么根据运动项目属性和人们体育运动喜好,该公安分局工会是否也设立了篮球、足球、乒乓球、台球、游泳、体操等运动队并且配备了具有专业证书或市级以上比赛获奖资格的警务人员担任兼职教练,以体现主要体育项目齐头并进,全体工会会员各取所好各展其才?

否则如果只是唯独对羽毛球如此倚重,是否涉嫌存在“歧视性、指向性、限制性”等不合理因素?

疑虑二:工作人员称此次招聘一名具有羽毛球教练资质的女性辅警,目的是在工作之余参加工会的活动,作为一名教练培训其他女性工会会员。

根据网上可以搜索到的数据,我国目前警察的性别比例,男性大约是女性的5倍。

而作为一个地级城市的公安分局,把“开展文体活动促进大家身心健康”的重点和投入放到女性身上,专聘羽毛球教练级女性辅警培训占绝对少数的女性工会会员,那么占绝大多数的男性工会会员是否更该配一位教练呢?

疑虑三:如前所述,既然有羽毛球运动队就必然还有其他体育项目组织,既然羽毛球队高配兼职教练那么其他队也不宜等闲待之。

加上还有文联协会之类,可见清城公安分局工会建设真是扎实生动,其文化体育艺术活动如此形式多样,丰富多彩。

但另一方面,公安系统工作压力大、业务繁忙的特征也很明显,尤其基层单位警务人员“5+2”、“白+黑”的消息时常见诸媒体。

而清城公安分局工会建设搞得这么好,其做法经验是否过去被忽略,未来值得大力推广?也实有相关部门调查论证和认真总结的必要。

总之,如果城公安分局帮我把上述三个问号拉直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为他们此次招聘工作大大地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