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潍坊市寿光市公安局已对韩某梅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该案正在依法侦办中。经查,韩某梅于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期间,在寿光亿嘉大厦成立某投资公司寿光工作室,通过宣传、推广该投资公司APP,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使投资人下载并在APP内投资,后平台关闭致使群众遭受重大损失。为进一步查明案情,确保案件侦办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为确保案件依法办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请所有经韩某梅介绍或间接介绍,在该APP内参与投资的群众(仅限在寿光市亿嘉大厦投资工作室管辖范围),务必于2025年2月2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资相关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交易明细及平台、微信群等证据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
同时电话联系办案人员登记(联系方式如下)。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登记、提交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相关权益,由此所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需自行承担。
二、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办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维护受损人的合法权益。请相关参与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不信谣、不传谣。对于散播各类谣言、恶意煽动非法聚集闹事,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联系地址:寿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
办案民警:王警官、刘警官
联系电话:0536-5205770
寿光市公安局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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