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现对李亮、张国栋、王毅、黄少敏、曹玉、马长庆、郭强、景建民、陈明珠、陈雄、杨国成、李宜等12名拒不按财产报告令申报财产、拒不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恶意拖延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且长期躲避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公告,再次敦促上述12名被执行人于2025年2月14日之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实施司法拘留。对构成犯罪的,将追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二日
被执行人:李亮
被执行人:李亮,男,汉族,1993年01月06日生,住定西市安定区宁远镇红土村店儿北川社无号,未履行(2024)甘1102执2027号案款42700元。
被执行人:张国栋
被执行人:张国栋,男,汉族,1992年02月08日生,住定西市安定区团结镇小山村背后庄社23号,未履行(2024)甘1102执2254号案款300000元并利随本清。
被执行人:王毅
被执行人:王毅,男,汉族,1974年06月12日生,住定西市安定区柏林村岳家庄社牟家坪安置点,未履行(2024)甘1102执2549号案款14000元。
被执行人:黄少敏
被执行人:黄少敏,男,汉族,1991年04月28日生,福建省莆田市人,住定西市安定区西川安置点,现住陇西县西城国际8号楼2单元801室,未履行(2024)甘1102执3104号案款14500元。
被执行人:曹玉
被执行人:曹玉,男,汉族,1977年03月03日生,住定西市安定区熙园文昌居4号楼2单元1703室,未履行(2024)甘1102执2070号案款88864元。
被执行人:马长庆
被执行人:马长庆,男,汉族,1975年08月07日生,住定西市安定区中华路11-7号金荣花苑九盛名烟名酒店,未履行(2024)甘1102执2076号案款40000元。
被执行人:郭强
被执行人:郭强,男,汉族,1978年06月03日生,住定西市安定区友谊南路39号,未履行(2024)甘1102执2076号案款40000元。
被执行人:景建民
被执行人:景建民,男,汉族,1965年12月17日生,住定西市安定区中华路180号,未履行(2024)甘1102执恢340号案款160000元。
被执行人:陈明珠
被执行人:陈明珠,女,汉族,1990年06月10日生,住定西市安定区铭峰华府国际小区1单元702室,未履行((2024)甘1102执2474号案款207938.40元并利随本清。
被执行人:陈雄
被执行人:陈雄,男,汉族,1987年01月30日生,住定西市安定区香泉回族镇西寨村,未履行(2024)甘1102执恢383号案款724937元。
被执行人:杨国成
被执行人:杨国成,男,汉族,1990年09月05日生,住定西市安定区地委家属院3号楼3单元601室,未履行(2024)甘1102执1636号案款22500元并利随本清。
被执行人:李宜
被执行人:李宜,男,汉族,1996年01月02日生,住定西市安定区鲁家沟镇吊沟村疙瘩社10号,未履行(2024)甘1102执恢384号案款13000元并利随本清。
来源丨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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