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从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到废弃销毁,全过程均具有高危属性。近期,兰州公安及时查办多起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案件,多名涉案人员被拘留。

2月6日,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民警根据线索排摸,将涉嫌违规买卖烟花爆竹的王某抓获,在王某家中及单元消防通道处将其储存的烟花爆竹悉数查扣。经讯问,王某对其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储存,运输危险性物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相关规定,警方依法给予王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1月23日,城关公安分局民警在入户走访时发现,辖区居民邸某存在非法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经查,邸某通过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发布广告,联系好客户后再将烟花爆竹送货上门,从中获利3500元。民警根据相关规定,没收剩余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3500元,并给予邸某处罚金50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23日,城关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商铺存在非法储存、出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经查,梁某、王某先后购入共计1.49万元的烟花爆竹,存放在其商铺内向他人出售。根据相关规定,警方依法对梁某、王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

2024年12月29日,城关公安分局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王某在中山桥桥底非法售卖烟花爆竹,于是现场将烟花爆竹收缴,并在城关区九州一废弃仓库内查获剩余烟花爆竹。经讯问,王某对其售卖和存储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相关规定,警方给予王某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

下一步,兰州公安将持续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销售、存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同时,鼓励市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管的良好氛围。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进

责任编辑:马和相

来源: 兰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