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权让与担保与股权转让的相同之处

(1)股权让与担保与股权转让都表现为股权由转让人变更登记为受让人。股权让与担保中首先需要将股权转让登记于债权人名下,只是当质权实现时,才需要将该股权拍卖、变卖、折价以实现债权。而如果债权顺利实现,无须实现质权时,股权还需要再次登记回到原转让人名下;股权转让则更是将股权由转让人变更登记为受让人

(2)股权转让中,股权所有权由转让人变更为受让人;而在股权让与担保下,股权的所有权也有可能从转让人变更为受让人,因为当质权实现时,股权会被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股权受让人完全可能通过参与该过程而成为真正的股权受让人,真正享有该已转让的股权的所有权。

2、股权让与担保与股权转让的不同之处

(1)股权让与担保与股权转让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股权让与担保是一种担保行为,是非典型担保的一种,本质上属于物权,主要适用民法典物权编;而股权转让行为是一种买卖行为,本质上属于债权,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主要适用民法典合同编。

(2)股权让与担保与股权转让二者的真实目的不同。股权让与担保虽然形式上表现为股权的转让,但其真实目的并非为了转让股权,并非为了将股权由转让人登记至受让人名下,而是为了债权的实现提供担保;而股权转让的真实目的就是为了将股权转让出去,就是为了将股权由转让人登记至受让人名下。

(3)股权让与担保与股权转让二者的股权转让行为次数不同。股权让与担保中有可能涉及两次股权转让行为,一次是为了提供担保,将股权由转让人变更登记到受让人名下,另一次是当债务顺利偿还,无须实现质权时,股权由受让人转回登记到原转让人名下;而股权转让通常只有一次转让股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