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我院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对赵某某、梁某某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赵某某盗窃罪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两千元;判处梁某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基本案情

在手机盗窃者赵某某的家中,民警发现了10部手机。一开始民警仅以为这多部手机均是赵某某盗窃得来,但当民警打开手机时,才发现竟有海量淫秽视频和淫秽图片。经查发现,自2019年冬,受疫 情影响,赵某某丈夫梁某某赋闲在家,便萌生了通过发送淫秽小视频赚钱的想法。

梁某某使用多部手机注册多个微信,均以女性头像、昵称添加不同男性好友进行语言挑逗以及发送挑逗性图片进行诱惑,一旦成功,便以诸如早餐钱等理由索要微信红包,金额从几元到几十元不等,领取红包后便给该微信好友发送淫秽视频。不久之后,赵某某也加入了传播淫秽视频的行列。在梁某某外出工作不便发送淫秽视频时,赵某某便会使用这些收手机发送淫秽视频,收取微信好友的红包。

经核查,被告人梁某某、赵某某被依法扣押的10部手机中共储存淫秽视频、淫秽图片10000余个(张),通过微信昵称为“花中西施4”“董诗秀88”“小豆芽1”以及其他多个微信向他人发送淫秽视频452部,非法获利共计两万余元人民币,梁某某、赵某某夫妻俩的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来源:平遥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