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瀛湖库区禁钓期期间

禁止任何垂钓行为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农业农村部 <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 》《陕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办法》《瀛湖库区垂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禁钓期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禁钓期内禁止一切形式的垂钓行为。凡违反该规定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依法处理。

二、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抬网等破坏瀛湖水生生物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涉黑涉恶的违法捕捞行为,瀛湖渔政执法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从重从严处理。

三、阻碍渔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电话:瀛湖生态旅游区渔业局0915-3020077。

特此通告

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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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编辑:汤小珊

责编:童慧

终审:张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