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9月购买邹城市碧桂园云玺小区17号楼房子一套,合同约定交付日期2024年6月30日,后书面延期至2024年10月30日。但是截至目前由于开发商和施工方的债务问题导致17号楼被当作筹码拖延施工迟迟无法交付。
2025年2月13日经过业主实地查看,目前17号楼电梯已被施工方允许使用,年前因电梯无法进行的后续工程如窗户框安装等何时进行?市住建局对此是否有进一步的具体督导措施?
已受理邹城市政府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邹城市政府 [2025-02-17 16:28:29]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您的问政由市住建局受理回复:市住建局分管负责人与责任科室多次组织重点房地产项目会商研判,其中云玺项目为研判会商项目之一。约谈碧园房地产开发公司主要负责人督促加快17#楼建设进度,尽快完成验收交付任务。多次约谈项目经理,定期到工地现场督促检查施工进度,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组织人员穿插施工,尽快完成施工任务。汇源公司已于2025年2月7日复工,目前正在进行室内强电和穿线工作,2月15日开始进行室内腻子施工。市住建局将持续跟进督导云玺项目工程进展,督促企业尽快完善工程收尾及申请验收,争取尽早交付。对于逾期交房合同违约责任问题,待交付后,购房业主可按照双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房屋交付的相关约定,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依法追究开发企业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感谢您的问政,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