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有博主视频发帖称,北京地铁昌平线座位大战,女子怒甩男子大耳光,结局双双进局子

近日,张某(女,41岁)在乘坐地铁昌平线时,因李某(男,36岁)将其身侧的背包挪至另一侧空座,双方产生纠纷,口角争执中,张某一巴掌打在李某脸上,随后双方大打出手。

后经北京公交警方工作,区分双方责任过错、情节轻重,张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伍日并处罚款叁百元,李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伍日并处罚款贰百元。

  • 这究竟是咋回事?

2月17日据@平安北京 披露,在北京地铁昌平线上,张某(女,41岁)与李某(男,36岁)因座位问题发生激烈冲突。

事件起因是李某将张某放在座位旁的背包挪至另一侧空座,此举引发张某不满,双方随即发生口角。在争执过程中,张某情绪激动,扇了李某一记耳光,随后两人升级为肢体冲突

北京公交警方介入调查后,根据双方的责任过错和情节轻重,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罚款三百元,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罚款二百元。

  • 针对此事,网友们迅速围观,议论纷纷。

我们看看部分网友的评论和观点:

凭啥双双拘留?这是正当防卫,防止自身再次遭受伤害!

如果男的不还手,女的会被刑拘吗

请问这是哪个派出所解决的?能将两个老百姓之间的矛盾,转化为群众对派出所的质疑

觉得先动手的没理,男子只是奋力反抗,属防卫过当而已。罚点款也就得了,行政拘留可以免除,女的属于寻衅滋事,扰乱治安,拘罚一点都不冤。法律维护社会安定,让动手起恶念的及时住手,打人要负法律责任就没人敢打了。

别动不动就拘留,公安是保卫人民的,不是给人民制造麻烦的,作为普通民众,之间发生点小摩擦在所难免,如果一个人被拘留过意味着什么难道公安不清楚吗?这件事情调解一下就行了,双方道个歉也就了事了,两人获得个不打不相识也是有可能的,你这么一拘留,是,你的工作做到位了,但把人家坑害了,工作以后可能就不好找了。因为被拘留过,有案底了,在公共场合打架是不对,但得饶人处且饶人,毕竟没给社会造成多大的危害不是,有牢房资源不如多关一些不法份子,比关这两个人强的多。

这是认定互殴了?先动手打人的应该重判啊,这相当于各打50大板,过家家儿呢?

确实受到伤害一方应属于自卫,这种不讲理上来大打出手的人更应该严惩!太嚣张跋扈!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从网友的评论留言来看,多数人认为,先动手的这一方是挑起事端者,而另一方是属于“自卫”。但是,从双方的打斗场面来看,男子被打之后的还击是果断坚决的。

因此,后经警方工作区分双方责任过错、情节轻重,张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300元。李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值得关注的是,这两者之间隔着100元的情节轻重,说明警方也是经过权衡考量的。

总之,冲动是魔鬼!对于这两个人而言,也是一个教训。都是人到中年了,还有如此大的脾气,确实值得反思。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逞一时意气悔之晚矣!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