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群众呼声——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留言询问“四川婚假延长”推进情况。2月14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回应,从全国情况看,婚假延长已纳入人口计生政策法规调整范围。目前,省人社厅正积极配合推动工作落实,政策制定部门正在对延长婚假进行研究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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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在留言中写道,去年9月提问时相关部门回复说正在研究,转眼半年时间过去了,想问研究到哪一步了。网友还称,婚期将至,年假有限,需要办河北、成都两场婚礼,还需要筹备很多事情。“我有限的5天年假可以完成拍婚纱照、看场地,筹备一系列事情吗?真的迫在眉睫,期待落实时间。”
2月14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回应:
根据1980年原国家劳动总局和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关于“职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至3天的婚假”的规定,四川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规定的复函》(川劳险〔1993〕95号),对婚假进行了调整,职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5天的婚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单位可根据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从全国情况看,婚假延长已纳入人口计生政策法规调整范围。目前,我厅正积极配合推动工作落实。据我们了解,政策制定部门正在对延长婚假进行研究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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