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明子(实名刘司墨)在网上针对我的造谣和诽谤视频以及动态,其播放量和阅读量早已超过刑事立案标准。

据此,我对未名子发出如下最后通牒:

1、立即停止对我的造谣和诽谤;

2、立即删除所有对我造谣和诽谤的视频以及动态;

3、录制不短于1分钟的视频,并在未明子本人的账号上发表,声明所有以往涉及到我的言论都不属实,并向我道歉,声明文稿必须获得我的批准,道歉视频设置为代表作,道歉动态置顶一个月此三条限期一周内达成,否则我将对你立即提起刑事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