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路,司机需时刻留意路况,对享有优先通行权的车辆主动礼让,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在广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梧桐大道十字路口,就因未礼让优先通行车辆,引发了一起交通事故

 【现场直击】未礼让、不减速,两车“亲密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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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直击】未礼让、不减速,两车“亲密接触”

2月4日下午16时34分,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金秀梧桐大道一处十字路口,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与小轿车相撞。此次事故致使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小轿车驾驶员唐某受伤。

交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只见涉事的五菱小型普通客车停在道路中央,车头受损严重,另一辆小轿车停在附近民房外,右侧车身与挡风玻璃破损,周围散落着车身碎片。

五菱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梁某回忆,事发时他正从梧桐大道往金秀民族高中方向行驶准备回家。当行驶至事发地点时,看到了唐某驾驶的小轿车 。由于当时双方车速较快,他来不及反应就撞了上去。

根据事故现场监控画面显示,当天下午16时34分,唐某驾驶小轿车沿金秀县梧桐大道自东往西方向行驶,在到达事发十字路口时,未礼让右方行驶的梁某,而梁某经过该路段时也未减速,随后两车发生碰撞。

事故认定

公安机关依法对该起事故作出认定:小轿车驾驶员唐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十字交叉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

五菱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梁某驾驶机动车在容易发生危险的道路上行驶,未降低行驶速度,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需承担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

驾车经过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一定要注意观察路况,减速慢行,文明礼让,严禁超速行驶,应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广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守法规知礼让

终审:莫崇贵 审核:谭晶晶

责编:罗雪涛 编辑:庾 璇

视频:庾 璇 来源:金秀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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