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时能强奸幼女,判刑后却生活不能自理!
如此一桩奇葩的案件,竟然发生在一名93岁的老人身上。
2月16日,湖南邵阳中院发布的一则关于罪犯周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公示内容显示,湖南邵阳县93岁的周某某因犯强奸罪于2024年10月1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在收监执行过程中,看守所以周某某生活不能自理为由拒绝收押,建议法院暂予监外执行。

目前公示已经通过,法院已经和当地的司法局进行了对接,工作人员正在对罪犯的情况进行社会性评估。如果没有意外,周某某下一步将会被实施社区矫正。
按照法律的相关要求,社区矫正期间,罪犯需要每天两次手机打卡,每月到司法所报到学习。原则上只能本县范围内活动,不能离开辖区。
据邵阳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透露,这名93岁的强奸犯,被害人系当地一名未成年的小女孩,所以周某某才被以强奸罪顶格处罚。但如今周某某被批准监外执行,相当于他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这对受害人来说显然有失公平。

对此网友难以置信,一名93岁的老人,竟然对一名未成年女孩实施强奸,这绝非一般老人所能为。从最终判刑来看,周某某应该是成功实施了犯罪,证明他身体健康情况远好于常人,怎么一到服刑,就成了生活不能自理了?这变化显然太突然了。
93岁的强奸犯,如果在狱中服满15年的刑期,出狱时已经108岁。估计真的能熬到那一天,估计周某某会创造一项世界记录。但对于犯下了滔天罪行的强奸犯,却不能让他为自己犯下的错赎罪,不仅对受害者不公,也是对法律的亵渎。
大家更担心的是,周某某的生活不能自理到底是如何鉴定和得出结论的?相信对于这样一名高龄罪犯,无论是哪个监狱和看守所,从内心来讲都不愿承担责任。如果周某某在狱中出现意外,想必会惹上不小的麻烦。
但这不应该成为拒绝收监的理由,监外执行几乎等于不予执行,对一名行将就木的老人来说,几乎没有任何约束。如果其生活真的不能自理,恐怕连一天2次打卡,每月一次学习都执行不了。

有不少人感慨,未成年人有法律保护不承担刑事责任,老人也有理由可以监外执行,一小一老都游离在法律之外,这对社会安定并不是一件好事。
质疑归质疑,但一切还要以法律为准。但问题是,生活不能自理并不是一项能够科学判断的疾病,当地法院对周某某做出监外执行的决定,首先应该告知受害人,并给出详细可信的理由。
另外,对于出狱后的周某某,如何保证他不会再次犯罪,也需要拿出切实的方案让邻居们放心。如果邻居发现周某隐瞒健康状况,又该如何采取相应措施?都需要让大家有个准信。
93岁不能生活自理并不让人吃惊,但这个年纪还能强奸犯罪却超出了大家认知。年龄如果不是犯罪的障碍,更不能成为接受法律惩处的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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