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王东代理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5年2月18日阳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之规定,阳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王东代理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来源:阳泉日报

王东,男,汉族,1974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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