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诏安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导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24年12月16日傍晚,漳州市诏安县官陂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未成年人张某涛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车(时速达60公里/小时)与行人张某养发生碰撞,导致张某养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养的家属要求张某涛及其法定代理人张某付赔偿,但因张某涛无其他财产,且其父母态度沉默,双方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

绝望中,张某养的家属向调解人员求助。在“情、理、法”的共同作用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张某涛及其法定代理人一次性赔偿29.8万元。调解协议达成后,张某涛一方当场付清全部赔偿款。至此,这起交通事故赔偿案得到圆满解决。

来源:诏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