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布
机动车停放、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
15类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定价标准
停车费方面
由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
停车场(库、泊位)
收费标准为1—10元/小时·车
每增加1小时加收1—5元
居民燃气安装方面
收费为2100—2350元/户
新建保障性住房供配电设施的
建设收费标准上限为40元/平方米
自来水工程安装配套费不超过1200元/户
污水处理费方面
对于居民
设市城市的污水处理费不低于0.95元/吨
县城和重点建制镇不低于0.85元/吨
非居民的污水处理费
在设市城市则不低于1.4元/吨
县城和重点建制镇不低于1.2元/吨
生活垃圾处理费方面
按照经营 服务性收费 管理
居民收费标准为1—10元/月·户
非居民收费则根据实际垃圾量计征
范围在10—100元/吨
或者按营业面积计征 为
0.2—1.5元/月·平方米
还可以随水费征收
每吨用水加收0.2—0.8元
住房物业管理费方面
住房物业管理费方面
收费标准为0.2—1.65元/月·平方米
汽车客运站服务方面
客运代理费按客票运费总额的6%—10%收取
车辆安全例行检查服务费按次或按月收取
分别为2—5元/次·辆和60—120元/月
旅客基本服务收费为0.5—2.5元/人
具体收费情况,需查阅各市、县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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