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布

机动车停放、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

15类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定价标准

停车费方面

由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

停车场(库、泊位)

收费标准为1—10元/小时·车

每增加1小时加收1—5元

居民燃气安装方面

收费为2100—2350元/户

新建保障性住房供配电设施的

建设收费标准上限为40元/平方米

自来水工程安装配套费不超过1200元/户

污水处理费方面

对于居民

设市城市的污水处理费不低于0.95元/吨

县城和重点建制镇不低于0.85元/吨

非居民的污水处理费

在设市城市则不低于1.4元/吨

县城和重点建制镇不低于1.2元/吨

生活垃圾处理费方面

按照经营 服务性收费 管理

居民收费标准为1—10元/月·户

非居民收费则根据实际垃圾量计征

范围在10—100元/吨

或者按营业面积计征

0.2—1.5元/月·平方米

还可以随水费征收

每吨用水加收0.2—0.8元

住房物业管理费方面

住房物业管理费方面

收费标准为0.2—1.65元/月·平方米

汽车客运站服务方面

客运代理费按客票运费总额的6%—10%收取

车辆安全例行检查服务费按次或按月收取

分别为2—5元/次·辆和60—120元/月

旅客基本服务收费为0.5—2.5元/人

具体收费情况,需查阅各市、县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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