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人民检察院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声入检心专题栏目

“声入检心”栏目是由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原创的检察广播节目,我们用声音普及党建理论、解读时政热点、讲述检察故事,声入检心,仓山检察邀您倾听。

引言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深悟透精髓要义是前提。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紧扣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鲜明提出“七个聚焦”,以“六个坚持”指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原则,强调要做到“三个更加注重”,勾勒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是对新时代新征程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再宣示,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纲领性文件。各级检察机关要把《决定》的学习作为重点,全面认识、深入理解、准确把握全会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工作部署。

一体抓好”三个管理“ 应注重三个方面

——《检察日报》评论员文章

本期播音员

仓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叶闽超

本期全文内容

切合业务特点遵循规律。开展检察业务管理要建立在充分尊重司法权运行规律和案件管理规律的基础之上。一是管理工作和管理活动要坚持从业务需求出发,聚焦业务特点和实际需求,做好业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问效。二是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严格围绕主要业务工作来开展管理,确保真正“能用、实用、管用、好用”。在宏观上,要加强对重点办案领域、重点案件类型、重点业务态势的办案质效进行分析研判,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科学决策;在微观上,要抓好个案质量评查和流程监控,通过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助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注重管理制度标准的建设。一些办案不规范现象背后既有规范体系不健全的问题,也有对现有规范学习不够、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所以,首当其冲的是加强对现有办案规范的学习,严格执行好现有的规章制度,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健全请示报告、个案指导、检查评查等业务管理机制,细化标准范围,让基层“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基层院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探索更加具体的、更加符合本院特点的、更加小切口的机制。

强化协作配合同向发力。检察业务“大管理”工作格局的构建离不开全员参与下的协同联动。对此,可探索建立相对成熟的业务管理联动机制,打破部门壁垒、明确权责归属,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同题共答的工作格局,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放权与管权的统一、管案与管人的结合。强化案件管理部门和办案部门以及上下级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管理合力,共同加强对检察业务管理机制和体系建设的统筹谋划,相关条线、相近业务、相同事项的管理方式要协调统一、管理口径要基本一致。

【下期敬请期待】

监制丨罗秋

策划丨吴昌峰 陈敏臻

编辑丨郑云龙 雷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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