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外找情人,把夫妻共有财产做人情发红包送礼物,妻子可以追回这笔钱吗?记者近日了解到,某地法院对这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认定赠与行为无效,判令被告返还原告8.5万余元。法院认为:有损善良风俗,赠与行为无效。

(2月19日《江海晚报》)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应当秉持忠诚与信任原则,共同守护家庭的幸福与完整。当一方因婚外情而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他人时,法律究竟该如何介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深刻的解答:以法之名,坚决维护善良风俗

狄某和蒋女士于2010年结婚,但狄某在公司还有一个老相好赵某,在公司的近十年里,狄某和赵某都保持着不正当男女关系,逢年过节狄某都会给赵某转账买礼物,长期下来流水达20余万元。在查清二人来往转账数额存在的差值后,蒋女士将赵某告到法院,请求判决赵某归还这笔钱。

善良风俗是社会公序良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丈夫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情人”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也严重损害了善良风俗。法律对此类行为的规制,正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有力维护。法院通过严谨的法律程序和充分的论证,明确认定赠与行为无效。这一判决不仅是对原告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更是对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它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任何违背善良风俗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判决中强调了“有损善良风俗,赠与行为无效”的原则。这一原则的确立,不仅为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也为社会公众树立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它告诉我们,法律不仅关注个体的权益,更关注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当个体行为损害社会公序良俗时,法律将毫不犹豫地站出来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

“赔了夫人又折兵”,这句俗语形容的是因小失大的尴尬境地。在这起案件中,丈夫试图通过婚外情来满足自己的私欲,却最终落得人财两空的尴尬下场。这不仅是他个人的悲剧,更是对社会道德的一次深刻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