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虎讯 2月19日消息,近日,据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因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三项违法行为,被处罚款118.85万元。
时任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徐某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罚款10.83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国内首批获得支付牌照的27家机构之一。主要业务包括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互联网支付以及跨境人民币支付。此外,央行信息显示,2024年8月1日后业务类型调整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和Ⅱ类。
据了解,2024年6月,企查查曾公开信息,第三方支付机构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成为被执行人。相关执行案件(案号:[2024]闽01执996号)立案日期为2024年6月17日,执行标的超过25亿元,执行法院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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