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人民政府 关于张永胜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辉文〔2025〕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张永胜同志任市政府党组成员;

海洋同志、田琳同志、刘琦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辉县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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