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薛城区新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有效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薛城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新建的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和限制性的道路交通标志及设置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向社会公告,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将对违反信号灯通行、超速行驶、违法停车、违反禁令标志、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标线指示、逆向、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薛城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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