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月份五大曝光

一、终生禁驾人员曝光。

无。

二、高风险运输企业曝光。

无。

三、典型事故案例曝光。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2024年11月16日19时50分,戴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郓城县忠义路英才小学西丁字路口由南向西左转弯时与由西向东行驶的彭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戴某某和彭某某及乘员裴某某受伤。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当事人戴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一)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之现定,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彭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此次事故次要责任。

四、事故多发路段曝光。

忠义路-五道街发生事故较多,请广大驾驶员谨慎驾驶。

五、突出违法车辆曝光。

鲁R6C333存在违法未处理情况,请尽快处理。

来源:郓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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