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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享受扣除。

Q:

扣除标准

每月扣除标准为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Q:

夫妻双方婚前都有住房贷款,婚后如何享受扣除?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Q:

首套房贷款还清后,第二套房是否可以享受扣除?

如果纳税人此前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且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标准,则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Q:

如何理解“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只要纳税人申报扣除过一套住房贷款利息,无论扣除时间长短或该住房的产权归属情况,系统中存有扣除记录后,纳税人就不得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Q:

父母和子女共同购房,如何享受扣除?

父母和子女共同购房,房屋产权证明和贷款合同均登记为父母和子女的,不能既由父母扣除,又由子女扣除,应由主贷款人扣除。如果主贷款人为子女,则由子女享受扣除;如果主贷款人为父母中一方,则由父母任一方享受扣除。

Q:

组合贷款是否可以享受扣除?

如果一套住房采用组合贷款方式购买,公积金中心或商业银行其中之一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发放贷款,则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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