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李楠楠
2月20日,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三核引领烟台担当”主题系列第五场新闻发布会。会上,烟台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智介绍了《烟台市省实验室与本地企业共引共用博士实施办法》的相关情况。
据介绍,为深入推进全市重点产业领域“四链”融合发展,结合烟台市实际,出台了《烟台市省实验室与本地企业共引共用博士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烟台市先进材料与绿色制造山东省实验室、烟台新药创制山东省实验室为试点,探索重点研发机构与本地企业共引共用博士工作机制(简称“省实验室博士‘蓄水池’计划”),计划利用3年时间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招引百名博士,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实施办法》共有14项条款,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
部门分工。省实验室博士“蓄水池”计划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宏观指导;市委组织部负责制(修)定政策;市科技局负责综合协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征集岗位需求、发布招聘公告;市科技局会同黄渤海实验室、昆嵛实验室负责制定具体招聘方案并组织实施;市财政局负责相关经费保障。
实施程序。一是岗位征集。筛选确定当年度《实验室博士“蓄水池”计划岗位需求目录》。二是发布公告。发布《实验室博士“蓄水池”计划岗位招聘公告》,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进行重点宣传推介。三是组织引进。相关部门组织报名博士来烟集中考察、洽谈对接;由实验室、合作企业负责履行招聘程序,确定引进博士人选。
待遇保障。合作企业为共引共用博士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险种。在联合实验室工作的,聘期内可参与省实验室职称评审、晋升;其他共引共用博士聘期内原则上通过合作企业参与职称评审、晋升。3年聘期满后,由共引共用博士自主选择到企业或省实验室工作。
日常管理。每年开展一次年度考核,明确考核办法及退出机制。
《实施办法》有以下亮点:
增强引才精准性。《省实验室博士“蓄水池”计划岗位需求目录》将面向烟台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征集,经省实验室论证后发布,招聘程序由省实验室和企业共同履行,更精准匹配企业引才用才需求。
增大引才吸引力。《实施办法》明确共引共用博士可叠加享受的省实验室、合作企业及地方三方引才待遇,提高来烟人才待遇的同时降低企业用人负担,以此吸引更多高学历人才来烟工作,化解中小科技型企业博士引进难问题。
作为“校招企用”的初步探索。通过人才在省实验室落户科研、在企业实践及成果转化,支持共建联合实验室等形式,进一步推动平台与企业资源有效对接和共享,实现双方“人才共用、资源共享、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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