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中医中药在患者治疗过程中发挥更好的优势,我院将开展中药膏剂临方加工的服务工作。

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16号)及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若干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16号)文件规定,我院本着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服务项目成本情况、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参考周边医疗机构收费标准,拟定“中药膏剂临方加工”120元/千克,于2024年11月蚌埠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备案,该项目为自费项目,不纳入医保报销,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4年11月11日—11月1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执行,期间如有疑问,请致电医保办0552-8012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