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业区域

葫芦岛市全境行政区域。

二、作业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25 年 2 月 20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作业将在满足适宜天气条件的时段内择机开展。

三、作业装备

本次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将使用以下装备:

1、人工增雨火箭发射装置;

2、地面烟炉;

3、高炮。

四、作业弹药

作业所使用的弹药包括:

1、作业用装备:人工增雨火箭发射装置、地面烟炉、37高炮

2、作业用弹药:人工增雨防雹火箭弹、烟条、人工防雹37炮弹。

五、注意事项

1、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实施期间,请广大公众务必远离高炮、火箭等作业现场,避免意外发生。

2、若在作业区域发现未爆炸落地的弹药(故障弹)或弹骸,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敲打、拆卸、玩耍,以免发生意外造成人员伤亡。请立即与葫芦岛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电话:0429 - 3115936)或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以便进行妥善处理。

3、一旦发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意外事故,请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气象部门报告,以便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特此公告。

葫芦岛市气象局

2025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