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废除死刑成了“先进文明”。

这玩意咱自古就有啊,不就是打擂台,立《生死状》嘛。

写清楚“死生有命,富贵在天”,按手印,生死两不追究。

据说霍元甲老宅的大厅里挂满了这玩意,敢情他还是个“废死”先锋。

作为一个多年分管产品研发的创业者,我是支持“废死”的。

不为别的,就因为现有刑法个性化太差,做产品的听到部分用户天天抱怨,强迫症都要犯了。

其实满足人家的这个需求也不难,不就是打擂台签个《生死状》嘛,为啥就不搞呢?

绝大多数人不同意废除死刑,那就把死刑作为默认设置。

别人对这些人犯死刑,要死,这些人对别人犯死刑,也要死,权责利匹配。

少部分人要求废除死刑,签一个补充协议,也就是《生死状》。

条款明确约定,别人对他犯下死刑不予追究,也就是放弃部分权力。

他对别人犯下死刑,则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对同样签了《生死状》的人犯死刑,因为他们已经放弃追究权力,因此不必追究死刑。

第二种,对没签《生死状》的人犯死刑,人家没有放弃权力,所以要追究,他还是要死。

这样一来,他通过放弃部分权力,免除了部分责任,获得了想要的“废死”,依旧符合权责利匹配原则。

但这里面有一点小瑕疵,那就是他对所有人放弃了追究死刑的权力,但却只获得了杀死同样签了《生死状》那一小部分人的责任免除。

从这个角度看,他们亏了,肯定不同意。

所以,他们一定会主张,自己可以杀任何人,不论那人签没签《生死状》。

但人家没签的肯定不同意,于是会产生一个不可调和的矛盾。

不过不要紧,这难不倒产品。

为啥要设擂台?

目的就是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控制协议适用范围。

所以,新的《生死状》也可以采取同样方式,规定一个区域,规定时间。

在特定时间,进入特定区域,《生死状》才会生效,否则无效。

跟吸烟是一个道理,10个人在里面吸,就算呛死,也是人家的自由。

但你出来吸,让别人闻你的二手烟,那是侵犯了人家的权利,就不行。

而且商业模式我都想好了,就在区域内布置好设备,开直播。

如果嫌不够刺激,观众还可以打赏,押注。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只要钱够多,这帮人能干出来的事,恐怕电视都不让播。

到时候估计不光是“废死”的会参加,“自由主义”的,“人人持枪”的,都会参加。

绝对不愁参赛者。

我们也不贪,从打赏金额里提个10%就行,不算多吧?

还可以用这笔钱帮他们买装备,买保险,提供医疗救治,一定要人道。

有人说这个产品俗套,人家电影早就拍过了。

你就说电影好不好看吧?

要是给你来场真人秀,你想不想看?

想看?

这不就完了嘛,商业模式成立。

哪天国家要真有这个想法,天使轮我自己投,Pre-A募个几亿不成问题吧?

保证一年干出个独角兽。

反正收藏你也不看,点个赞意思下得了……

我曾在欧洲读研,毕业进ASML做算法,创业时在哈佛大学访问半年,走遍中国,环游欧洲、北美、南美,考察了日本、东南亚。《中国力量(连载中)》将从科技、财经角度为你还原一个最真实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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