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市公安局冻结资金返还公告

古交市公安局在办理以下案件时,依法冻结了部分涉案银行账户,相关被害人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申请,现对涉案账户内的冻结资金拟办理返还,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李某某被电信诈骗案

古交市公安局在办理该案期间经侦查发现,以下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包含本案被害人的被骗资金,故依法予以冻结。

冻结账户:1、8001*********5684(户名:黄晶晶,开户网点:广东廉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分理处)。现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将上述冻结账户中的涉案资金按比例返还给本案被害人李某某。

二、孟某某被电信诈骗案

古交市公安局在办理该案期间经侦查发现,以下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包含本案被害人的被骗资金,故依法予以冻结。

冻结账户:1、6228*********0375(户名:李永学,开户网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县支行)。现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将上述冻结账户中的涉案资金按比例返还给本案被害人孟某某。

以上案件中涉案账户和资金的利害关系人如对此冻结资金返还存在异议,请在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3月21日公示期限内向古交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视为对公示内容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的涉案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51-5817583

联系地址:山西省古交市滨河南路15号

古交市公安局

2025年2月21日

来源:古交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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