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事法院”消息,2月19日上午,武汉海事法院召开党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王忠林书记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党组书记李群星主持会议并讲话。

上述消息显示,李群星已任武汉海事法院党组书记。

李群星出生于1968年,1986年至1993年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毕业后进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曾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2005年1月,李群星调任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08年7月任武汉海事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2013年8月,李群星重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党组成员、副院长,直到本次履新。

此前,贾石松任武汉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石松出生于1964年8月,2024年11月已不再担任武汉海事法院职务。

1984年5月,经中央政法委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和交通部批准,武汉海事法院于同年6月1日正式成立,同年10月1日正式受案,与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广州海事法院一道,成为我国首批六家海事法院。其管辖区域经过最高人民法院1987年7月、2001年9月和2016年3月和2019年四次调整,现为:上起四川省宜宾市合江门下至安徽省和江苏省交界处的长江主干线及相应的与海相通的可航长江支流水域,管辖的长江干线区域贯穿五省一直辖市(四川、湖北、江西、湖南、安徽、重庆),管辖连接长江支流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岷江、沱江、嘉陵江、乌江、湘江、汉江、赣江和洞庭湖、鄱阳湖两大湖区等,辐射长江流域经济带。武汉海事法院目前是我国十一家海事法院中唯一总部设在非沿海省份的涉外海事审判机关,在全国海事法院中独具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