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孔龙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属在永各单位:

根据县委任字〔2025〕10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孔龙生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能源局局长(兼);

崇 俊同志任县政府研究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坪沟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田有喜同志任县国有资产信息中心副主任(正科级),不再担任徐顶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刘光龙同志任县兴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副科级),不再担任县国有资产信息中心副主任职务;

姬林军同志不再担任县兴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忠贵同志不再担任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职务;

孔根禄同志不再担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罗文龙同志不再担任甘肃古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有关职务的任免,请按相关章程和规定程序办理。

永靖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8日

来源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站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立即与我们联系

法律支持

声明:本公众平台致力分享有价值的内容,转载引用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部分源自互联网,存在无法核实真实出处,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本公众平台所刊载的内容、产品、服务均由品牌方提供。涉及版权、产品服务和质量等所有信息和一切法律责任由内容提供方负责,与本平台无关。文中全部内容本公众号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