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阿强和阿云离婚后,阿强称阿云长期未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双方因此发生矛盾,阿强希望调解小组帮忙协商解决。
福州的阿强与阿云于2012年12月经法院判决离婚,儿子由阿强负责抚养,阿云每月支付400元抚养费。
阿强说,自离婚以来,阿云仅履行了四个月的抚养费支付义务,从2013年5月至2025年1月,尚欠共计51600元的抚养费。
阿云解释,她曾通过转账和现金的方式支付给小杰抚养费,之所以这么做,主要是希望这笔钱能真正用在孩子身上。
对于阿云的说法,阿强并不认同。
小杰表示,尽管阿云偶尔会提供经济支持,但并未按照判决定时定额进行,同时表示不愿卷入父母之间的纷争。
调解小组认为,此案不仅涉及法律规定的执行问题,也触及到了家庭成员间的情感纠葛。从法律角度,阿强确实可以要求前妻支付抚养费,但如何在保障孩子合法权益的同时,避免给孩子带来额外的心理负担,是解决纠纷时需要考量的重要因素,同时阿强收到抚养费后应当切切实实用在孩子身上。
最后,《帮帮团》希望阿云和阿强能切实站在孩子的角度,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履行好父母的义务,共同为孩子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莫让父母婚姻上的遗憾,给孩子的成长带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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