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师大博士生导师和学生不伦恋的故事成为了网络热点,很恶心为人师表者的下作无耻,但对那位公开女友隐私的男人更充满鄙视:做人不留一线
在网络上,桃色新闻总有其独特的魅力,我不敢恭维好事者的素质,这应该不只是叫做猎奇吧,猎奇的人更对外星人和五十一区瞩目,而带点小暧昧眼神的意淫里散发出荷尔蒙味道,看新闻时要警惕自己口水分泌速度的细节则耐人询问,我今天提的这件事必定会诞生一个名词,对某软体动物不敬的名词,唉,说是当事人咎由自取也不为过,只是,你们遇到了坏人,心地很坏的人。
复述故事,网络上应该写的比我要详细很多,而且聊天记录更加不堪入目,你们可以自己翻看,我只讲大致情节:
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宋副院长出轨自己的女博士生,女方男友针对全过程制作了专业版本的PPT发布到网上进行曝光,PPT分为五部分:前言、人物介绍、部分聊天记录截图、其他证明材料和结尾。客观评价,PPT制作者一定在国企上班,毕竟他的汇报材料写得太规范了,主次分明,其中最“精彩”的第三、四部分,即便是明清小说中被禁的内容与之相比也有过之而无不及,终究还是真实的东西最有震撼力啊。
最新消息,就是昨晚南京师范大学已经对涉事的宋副院长全面停职调查,很显然这种婚内出轨自己学生的行为触动了道德底线,这位昔日高高在上的领导结局会很黯淡,能保留公职或者党籍就是侥幸之举,当然最悲催的也许不是他,而是那个汪某香,前程尽毁,余生只能苟且偷生,博士是很难毕业,而且无论到了哪里都会被人围观,也许她真的是悔不当初。
不过,在我看来,她悔不当初的并不是和教授有了这种不伦之恋,而是交往了这样一个卑鄙下流无耻的男友,从受害者的角度来说,他做得也许有情可原,可是作为男人,没有领证的男友,而且一定付出过很多感情和体液交流的同居者来说,这种致人于死命的报复太过于狠毒了!为什么要把这种事公诸于众,而且指名道姓,那些很诱人的证据真的那么必不可缺少吗?
我也恋爱过,自然也分手及其被分手过,那种分手后依旧是朋友的说辞有点太烂了,真的做不到,但老死不相往来,慢慢让对方或者那件往事成为一件并不珍贵的化石并非难事,不删除对方已经是性格的上限了吧,可能有继续唧唧歪歪聊聊当年如何的,但绝对没有仇深似海,非要让对方痛心疾首的可能性,我感觉这是做人的底线,或者说是道德该管辖的最大区域吧。
丧心病狂的报复我见过,恋爱分手后拔刀相向是犯罪,那种人下场都很惨,因为他们从凡人变成了“犯人”,绝对不值得同情。可最不值得同情,或者说走到道德反面的就是这种让对方社死了。宋副院长的确活该,即便他受到惩罚也属于可以接受的范畴,可那位前女友被你这样用舆论力量千刀万剐,被人用放大镜去寻找细节,何苦呢?她没有犯罪,只是不爱你了而已。
现代社会已经对很多以前认为不雅的行为开始包容,我身边不乏这种情况,夫妻离婚,男女朋友分手屡见不鲜,不要问理由,理由其实很简单,在你身上找不到幸福点或者兴奋点了,大家各走各的路。当然如果有经济纠纷或者财产分割乃至感情债务,可以谈,可以通过某种途径交割,可你二话不说就亮出鬼头刀,你什么玩意儿啊!

感情到了尽头,彼此分开是可以接受的,所谓出轨也不过就是情变的一种方式而已,它并不触犯法律,这种大张旗鼓的揭露隐私的行为,不只是丧心病狂,而是一种歹毒狠毒的天性,我得不到的,我要让她彻底粉碎!唉,这就是那种极端自私,极端利己者,和这种人交往有与狼共舞的不安全感是吧?
别人的隐私从来只是保护自己的甲胄,绝对不是攻击对方的利器。做人留一线,好好和对方谈谈,可以索赔,也可以出气,甚至可以在某个小范围内让对方投鼠忌器,不过,何必要这样大张旗鼓的暴露在阳光之下呢!这不是不聪明,是本性如此!如果你们已婚,也许可以理解那种痛心疾首的痛,可你们本就是那种没有法律桎梏的男女朋友啊!
权把这个傻瓜看成一个反腐斗士吧!蠢!毒!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