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东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25.1.20)

广东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2025年1月18日发布的《2024年广东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2025年1月25日发布的《2024年广东经济运行简况》,2024年6月21日发布的广东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根据以及已发布的相关《国家数据》等,广东地区(含深圳、珠海、汕头)2025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数据更新如下:

最新标准

广东地区2025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数据

广东一般地区(全省平均水平)

1、2024年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61629

2、2024年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41055

3、2023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80685

4、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131418

5、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33452元

6、分行业门类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1)2023年度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2)2023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广东经济特区:

珠海

1、2024年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70052

2、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 43526

3、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32169元

汕头

1、2024年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39289

2、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 25119

3、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97346元

计划单列市:

深圳

1、2024年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81123

2、2024年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49013

3、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71854元

1、广东地区 统计局已公布2024年度居民收入及支出数据,根据 规定, 2024年,广东一般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含交通事故)中残疾/死亡赔偿金均按照新标准61629元/年进行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均按照新标准41055元/年进行计算。经济特区珠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含交通事故)中残疾/死亡赔偿金均按照新标准70052元/年进行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均按照新标准43526元/年进行计算。计划单列市深圳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含交通事故)中残疾/死亡赔偿金均按照新标准81123元/年进行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均按照新标准49013元/年进行计算。(经济特区标准不同于省内平均标准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理)。

2、根据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适用问题的通知》(粤高法〔2023〕105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司法厅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印发 <关于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纪要> 的通知》, 目前,广东地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中的丧葬费的赔偿标准统一按照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经济特区标准不同于省内平均标准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理 ) 。

3、其他数据目前仍沿用广东地区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度相关数据(包括: 深圳、珠海、汕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及消费性支出,行业平均工资等 ),待统计部门公布最新数据后将及时进行更新。

4、 根据,广东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仍参照 广东地区2023年度城镇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计算。

5、按照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应当根据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进行调整,无需上级部门发文通知,参见

6、具体费用计算及相关要素请参考

数据图表

广东省统计局最新图表:

地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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