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作为下一个周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行动方案》对中国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应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当前中国新型储能制造业正处于“技术突破→场景应用→规模领先”的扩张机遇期,《行动方案》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详细的“施工规划图”——到2027年,新型储能制造业需实现三大转型提升。

产业体系加速完善

要求新型储能制造规模和需求基本匹配,并培育3-5家“生态主导型”企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

产品性能显著增强

要求新型储能产品在高安全、高可靠、高能效、长寿命、经济性等性能方面持续创新提高。

应用领域持续拓展

要求新型储能产品适配电力、工业、能源、交通、建筑、通信、农业等领域的低碳发展需求。
三大转型方向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优势企业梯队的进一步壮大,显著提升产业创新力和综合竞争力,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在顶层设计与政策牵引下,近年来我国新型储能制造业全链条在国际竞争中的发展优势逐步凸显,但依然有部分发展问题需要努力克服、有发展方向需要持续优化。《行动方案》中重点提及的有:

防范盲目投资和无序发展风险,减少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强化颠覆性技术创新和关键共性技术发展。

鼓励新型储能以独立储能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研究制定全产业链能耗计量、碳排放核算评价规范,研究建立储能电池“护照”制度,加快建设新型储能产品溯源管理体系和碳足迹认证体系,推动与国际规则互通互认。

积极支持企业海外布局,探索将新型储能领域国际合作纳入共建“一带一路”“金砖国家”等合作机制框架,推动中国标准、技术、装备走向世界。

为保障上述要求持续有效落地,《行动方案》提出要加大政策支持,统筹利用中央及地方相关政策资源,支持新型储能关键技术攻关,积极创新商业模式。“因地制宜、政策协同”的支持路径已在相关发展文件中得到验证。
同样在本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作为框架性政策文件,中央对未来新能源电力入网交易的大方向以及电力交易价格结算的基本框架给予整体定调,在具体的电价结算模式和细则上鼓励机制创新,并充分放权给地方,要求“各地要在2025年底前出台并实施具体方案”。中央与地方双向政策支持培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力度正持续增强。

可以预见,随着《行动方案》的实施落地,创新引领、健康有序、国内外协同高质量发展将成为下一阶段新型储能制造业发展新的目标,伴随技术及产业门槛的全面跃升,中国企业有望在全球范围内进一步加深产业生态护城河,保持产品出货规模的绝对领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