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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件前些天发生的。
前些天,去某法院开庭。早去了30多分钟,法庭的门紧锁着,于是我在法庭外等。
过来一个年轻漂亮的小女孩,穿着时尚的旗袍。53岁的老王当然过了重色的年纪,但看到年轻貌美的女孩子,毕竟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
她是什么原因来到这里?
不像是打官司的当事人,因为无论是当年在法院工作,后来在法制办工作,现在的律师工作,对当事人,我还是比较熟悉的。这个女孩自己一个人来,连个包都没带,除了一部时尚的手机,就是和老王一样领了一个进门的牌拿在手里。再说打官司的人往往是忧愁的,没事人谁来法院啊,她身上却一点这样的痕迹也没有。再说,一般当事人遇到律师模样的人,一般会说一说自己的委屈,蹭一点法律咨询,她根本没有理老王的意思,当然老王也就不敢自讨没趣了。
只见她把进门的牌子拍照,然后又竖起剪刀手比耶,然后举起自己的手机自拍,再后来是发朋友圈。
这个可爱的小女孩。
难道是来旁听的法学院大学生?但明显看她年龄不像在校生的样子,再说穿着打扮也与身份不符。
她的身份一时让老王无从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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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呼万唤始出来,审判庭的大门终于打开了。
我走进法庭,开始庭前准备。
她也走到了门口,窃窃地问书记员,“请问陪审员是来这里吗?”书记员说,“把你的陪审员证给我看看。”她出示了,然后书记员安排她到庭后面的走廊上等法官来。
法官来后,她和一个相对老点的女陪审员一起走进审判庭。
我们在书记员的口令下,集体起立,恭迎他们入庭。
原来她的身份是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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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看她是第一次参加陪审活动。
因为她的眼光在法庭四处瞟动,眼中满是新奇,是啊,想起我当年第一次做审判员,包括后来担任人民陪审员,坐在审判台上的时候,或许也是这个样子。当年的我一定会给自己定个目标,做一个好法官。
现在快30年了,我的职业几经变幻,但我内心那个好法官的梦想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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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对这个案件的人民陪审是有点意见的。
我在这家法院同时有2个同样类型的案件,分在不同的审判长手中,开庭时间相差一个多月,我当时提出2案合并,这样就会有2名审判人员、一名陪审员,因为这个案件事实根本没有争议,完全就是法律问题。但人民陪审员哪懂法律啊?
可惜,我的努力没有成功。现在就是这样,你努力了,可惜没有一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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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陪审员参加三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如果人民陪审员会法律适用,还用我们这么多年的法律专业训练吗?
看着审判台上那个东张西望的小姑娘,还有那个整个庭审连头都 没抬一下的中年妇女,我感觉我们的陪审员制度可能还有改革的空间。
截至2024年底,全国法院共有人民陪审员34.1万余人,人数规模达到基层法院法官总数的3倍以上。自2018年4月人民陪审员法正式颁布施行以来,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结一审案件1406万余件,其中,刑事案件304万余件、民事案件983万余件、行政案件117万余件,参与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结案件3.5万余件。
如果按一年行政案件25万元左右,6年共计150万件的计算,几乎说80%的行政案件有陪审员参加,但要知道,现在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不能担任陪审员,又有多少陪审员懂行政法?
其实,你懂的,更多就靠审判长一人了,但这是设立陪审制度的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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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看来,现在的陪审员年龄28岁以上还是偏低,似乎到48岁才比较合适,毕竟人年龄越大,脾气越小,性格更稳定一些。
或许要好好反思一下我们的陪审制度了。
2025年2月26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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