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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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的定义与计算公式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汇总综合所得收入,减除各项扣除和捐赠后,计算实际应纳税额,与已预缴税额对比,确定应退或应补税额。

计算公式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减免税额-已预缴税额

办理时间

汇算清缴应在纳税年度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内完成。

无需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

● 预缴税额与应纳税额一致。

● 需补税但综合所得全年不超过规定金额。

● 需补税金额不超过规定金额。

● 符合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

● 预缴税额大于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

● 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且不符合免申报条件。

● 因所得项目错误或无扣缴义务人导致少申报。

纳税人可以在汇算清缴时填报或补充下列扣除

● 减除费用六万元;

● 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 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 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纳税人填报本条第二项至第五项扣除的,应当按照规定留存或者提供有关证据资料。

办理方式

  • 纳税人可自行办理、通过单位代为办理或委托第三方办理。

  • 优先通过个税APP或网站办理,也可邮寄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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