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27日讯 近日,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发布2月份重点交通违法企业、车辆及驾驶人名单,此次曝光的交通违法次数较多的“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共计60辆,违法车辆占比较高的“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共计60家,违法较多的农村面包车驾驶人20人,终生禁驾人员37人,同时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和事故多发路段。这些曝光的典型事故案例涉及无证驾驶、超员、发生事故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等多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反映出部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对驾驶人日常安全教育不到位,管理存在短板漏洞。部分驾驶人遵规守法意识不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够,心存侥幸,最终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严重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通过持续曝光交通违法和典型事故案例,山东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要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尊重自己和他人生命,遵守交通法规,提升安全意识,养成安全行车、文明行车的良好习惯。

典型交通违法及事故案例:

务工不能“误”安全 大胆司机被查处

2月19日17时许,烟台招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206国道安康路执勤时,发现一辆牌号为鲁FJ***6的中型普通客车形迹可疑,存在超员行为,随即将其拦停。经查,该车核定载人19人,实际载人25人,属于载人超过核定载人数20%以上不足50%的违法行为。据了解,该车乘车人员均为到周边县市务工人员,客车驾驶人为“多拉少跑”“图方便”,让超出的人员挤坐在过道里,忽视了安全问题,开车上路没多久便被现场查获。

随即执勤民警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将超员人员进行转运,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人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山东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们,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拒绝超员,安全文明出行。

无证驾驶“心慌慌”“偷梁换柱”白忙活!

2月11日15时许,日照高速东港大队执勤民警在执法站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L25**D的小型汽车在即将驶出收费站时突然停车,紧接着打开车门后又立即关上,这一举动立即引起执勤人员的警觉。待车辆驶出收费站后,示意驾驶人靠边停靠接受检查,民警问及换座原因,该驾驶人矢口否认换座行为,但在民警核查后,最终承认自己的错误行为。驾驶人周某快要驶出收费站时看到交警执勤,自感心虚,慌乱之下才和车友上演了“偷梁换柱”的把戏,妄图蒙混过关。经核查,驾驶人周某2024年5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属于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对驾驶人和车上换座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周某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

发生事故肇事逃逸 终生禁驾还被刑罚

2023年10月13日18时13分许,被害人刘某杰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德州市陵城区017乡道由西向东行驶,行至德州市陵城区宋家镇017乡道与崇兴街路口西,与被告人李某臣停放在公路南侧的无牌轻型栏板货车相撞,电动自行车损坏,刘某杰及电动自行车乘车人姜某凤受伤。李某臣的侄子李某辉行至该处发现事故后告知李某臣,被告人李某臣让李某辉驾驶该无牌轻型栏板货车驾车离开。后刘某杰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德州市陵城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姜某凤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经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五大队认定,被告人李某臣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

被告人李某臣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2025年1月10日,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李某臣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王文龙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