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东莞住建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放宽东莞市共有产权住房(含三限房、配建安居房)申购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详细内容在下面,先总结几个重点:
1、东莞共有产权房的配售,分为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两个阶段的申购条件不同。
2、首次配售时,要求:东莞无房+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大专以上学历(或入户东莞10年以上)
3、剩余房源再次配售时,要求:东莞无房+连续3个月养老保险
4、购买满1年后,可以通过购买代持机构产权份额获得完全产权
以下是部分原文内容:
关于进一步放宽东莞市共有产权住房 (含三限房、配建安居房)申购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强化人才安居服务机制,着力解决我市稳定就业无房群众的居住刚需,以开放、服务、创新、高效的氛围吸引人才来莞安家落户,助推东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将调整共有产权住房(含三限房、配建安居房)申购资格条件和供后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销售对象及阶段 (一)第一阶段配售及申购条件 首次销售时,三限房在项目所在镇街(园区)进行销售;配建安居房以共有产权住房形式配售的,其中市属配建安居房在全市范围进行配售,镇属配建安居房在项目所在镇街(园区)进行配售。 承购人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承购人及其配偶(若有)、共同生活子女(若有)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为准),且申购前1年内在东莞市没有住房转移登记记录。 2.近期需在销售区域连续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或以上(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大专或以上学历,中级工或以上职业技能,助理级或以上职称,具有本市户籍10年及以上。 (二)第二阶段配售及申购条件 共有产权住房经过第一阶段销售后仍有剩余房源的,配售单位可以面向全市启动第二阶段销售,具体销售条件如下: 承购人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承购人及其配偶(若有)、共同生活子女(若有)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为准),且申购前1年内在东莞市没有住房转移登记记录。 2.近期需在本市连续缴纳养老保险3个月或以上(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申购条件涉及对婚姻、户籍、养老保险、房产等时间的计算,以资格审核的上月最后一日为截止计算时点。 二、供后管理 (一)承购人首次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满1年后,可以通过购买代持机构产权份额获得完全产权,承购人与代持机构按相关规定承担各自应承担的税费。在缴清购房款及税费后,承购人持代持机构提供的书面证明,与代持机构共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二)承购人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满1年(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后,承购人购买三限房政府持有份额时可按不超过届时市场评估价8折一次性购买;购买配建安居房政府持有份额时折扣由代持机构制定并报相关职能部门审定后实施。 (三)每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夫妻双方婚前各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的,婚后应主动退出其中一套共有产权住房。承购人可按双方协商自愿原则转让给代持机构或其他符合基本条件的受让人,受让资格由所属镇街住建部门会同代持机构核定。承购人和受让人自行商定转让价格,并按相关规定承担各自应承担的税费。新承购人获得的房屋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所占房屋产权份额不变。
从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东莞的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购门槛已经很低了,即使是首次配售,只要满足大专学历,没有东莞的户口,都可以申请,而剩余房源的申请条件,则更低,基本算是0门槛了。
之前传出深圳的剩余安居房房源要向库外开放,后来又没了消息,看来深圳对保障性住房的申请门槛设定的还是比较高的。
你觉得东莞放宽共有产权房的申购条件,对共有产权房的销售,有多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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