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书记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岗位职责

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三)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四)负责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

(五)负责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

(六)负责检查和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七)负责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八)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

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遵纪守法,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服从安排,爱岗敬业,有责任感;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28日-2007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熟悉计算机操作,能熟练运用各种常见办公软件;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单位辞退的人员;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宜招聘的情形。

三、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止。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2875435270@qq.com。

(2)现场报名:材料送至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713办公室。地址:龙胜县龙脊大道园区。

3.材料要求: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

(3)蓝底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50—20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应聘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下方附件)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考试

1.2025年3月14日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选进行技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技能测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速录技能测试,测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均为5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速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打字速度60字/分钟以上,准确率60%以上为合格。考生速录技能测试成绩按照实际得分的40%计入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才能进入面试。

3.面试。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人员,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1:3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法律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考生面试成绩按照实际得分的60%计入总成绩。时间为速录技能测试后一周内完成。

技能测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从高到低次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龙胜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本院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察

报考者体检合格后,由本院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才等综合表现,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五)公示

本院根据速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本院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本院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2年,工作表现优秀,合同期满后可续签。考生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无法及时处理的,取消聘用。

四、

工资福利待遇

薪酬按本院聘用人员规定发放(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工会会员待遇、差旅费实报实销等)。

五、

其他事项

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未尽事宜,请联系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地址:龙胜县龙脊大道园区

联系电话:0773-7510305(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

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三审:阳明飞

二审:阳文士

校对:曾令胜

编辑:白桂杰

来源: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