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乾隆时期所修的《国朝宫史》,把前面几任皇帝的不同太监政策都说成是对太监严格管理,实际上反映的是乾隆自己的心思。乾隆警告说,虽然当下宦官还没有像汉唐宋明那样放肆,但是“星星之火,尚能燎原,涓涓不杜,终成江河”。乾隆推行了一系列新政,编纂包括《国朝宫史》在内的宫廷典例,向前面说的“黄金准则”靠拢,严格约束宦官在宫内的影响力。
这些新政内容繁多,其中有一些算是“拨乱反正”,把乾隆看不惯的旧方法改掉。比方说推翻了雍正的太监品级制度,不再给有能力的太监升官,并把薪水降回到二两银子,如有违规还可能克扣到一两银子,基本上就很难维持生活了。又比如不再允许太监“秉笔”,也就是参与草拟圣旨,为此他还裁撤了康熙设立的太监官学,控制太监的文化水平。他也取消了前朝留下来的“御前太监”头衔,避免太监和自己关系太好。乾隆为了避免影响自己的孝子形象,在处理这些制度的时候言辞比较谨慎,比如拿苏培盛的几次失仪做典型案例,说以前太监在雍正面前都谨小慎微,遵守礼节,所以雍正赏赐官职,这本来是他们的荣幸,然而这些愚昧无知的太监现在越来越放肆了,放在以前早被雍正罚了,所以必须撤销品级制度。对乾隆来说,他其实非常不赞成雍正对太监的宽容,而是推崇爷爷康熙,认为皇帝有责任勤政看好宦官。但乾隆又不能公开批评父亲,所以在《国朝宫史》里选择性地夸奖雍正规定宦官不能超过四品,把原本的激励制度说成是限制措施。
乾隆还有一些自己的创新,都能看出清初思想家的影响。比如王夫之提出的严格区分内外,而乾隆要求太监都不能随意出入宫,必须给总管太监打审批,最多也只能在宫外休假两天。又比如黄宗羲建议明确限制太监人数,而乾隆按照宫内统计,说康熙朝有3343个太监,所以今后太监只能在3300人以内,并且每年普查一次,建立严谨的人事档案,方便慎刑司追究太监责任。乾隆还拿魏珠能在紫禁城内骑马说事,认为是大不敬,不允许太监骑马,这其实也是顾炎武著作的影响。乾隆自己最有创意的一条规定,大概是要求太监改姓,比如王、秦、赵、高等等,加上进宫本来就会改名,这样太监姓名就都差不多,很难辨认身份,让他们更难发展自己的势力。
但我们先前说过,清朝制度都有两面,一面是纸面,就是这些成文或者不成文的规矩,还有另一面,是皇帝的心里面,皇帝能够随意按照实际需求,回避自己定下的制度。对于乾隆来说,首先是他爱出风头的需求,和太监人手严重不足构成了巨大的矛盾。因此,如果再进一步对太监严管严罚,传出去说当太监不但要受阉割的皮肉之苦,对祖宗不孝,而且还没有物质激励,这还有谁敢进宫?
所以我们会看到,例如3300人的上限,虽然从未被打破过,但是在奏折中我们会发现这个统计口径是只计算乾清宫及其附近的太监,至于圆明园、避暑山庄等等地点的太监都没有计算在内,特别是乾隆常年办公的圆明园,不但最多的时候有五百多名太监,而且乾隆还明令要求要年轻的太监。而且,乾隆在晚年还跟总管内务府的和珅商量,一是要求叛乱或者杀害三到四人以上的罪犯之子必须阉割进宫,二是允许未经允许就自宫的人入宫服侍,这两类人往往就会被送到圆明园。比如有个叫张狗儿的剃发匠,被人骗光积蓄,就忍痛自宫,改名“张进忠”,最后获准去了圆明园。最重要的是所谓的出宫禁令,实际上也没有严格执行,因为乾隆自己就在不断扩大宫廷范围,而太监们在圆明园、紫禁城之间来回,就必然突破内外之别。
乾隆对太监的管理并不是他自己说的那样亲力亲为,而是有一个代理的“乾隆体系”。这个乾隆体系有四部分,分别是层级责任制、慎刑司、番役处、惩戒制度。先说层级责任制,也就是总管太监、首领太监。在乾隆时期,最重要的是广大的中层,首领太监们。他们一般和自己同组的太监共住一室,共同饮食起居,还要指导新进宫的小太监学习礼仪规矩。虽然理论上首领太监应该上报手下的所有失当行为,但他们实际上拥有几乎无限的自由裁量权,只要不闹出人命,或者实在自己解决不了,他们都可以私下解决,这让首领太监实质上成为宫中一霸。而首领太监最大的权力,就是批准出宫休假的权力,这也是他们最大的寻租空间。因为只要能出宫,就能设法在宫外建立起商业联系,比如开赌坊、当铺之类的,多赚些钱。
再然后,是慎刑司。前面说过,它主管太监犯罪,上到杀人,下到偷盗、逃出宫外,都会交给慎刑司,经过拷打审讯,最后还要出具一份有太监口供的案情报告。乾隆经常在用膳的时候听案情报告下饭,了解宫中事态。有趣的是,这些报告常常都是套话,说太监们胆小怕事、心眼小,有点事就怀恨在心,而且要么是多愁善感,老想出宫看妈妈,要么脑袋糊涂,出宫买衣服忘了回宫时间,出了宫就是白天在街上游荡,晚上找个破庙藏起来。实际上,有些太监明明在离家很远的地方被抓,也会说自己是为了看妈妈。与其说慎刑司上报了案情的实际情况,不如说只是为了让乾隆安心,觉得太监就是这种“阴”人,在宫中没有形成威胁。
而在慎刑司下,还设有自己的警备力量,也就是番役处,负责抓捕犯罪和逃跑的太监。番役处本质上就是赏金猎人,只管抓人,素以手段残酷闻名。乾隆时代,抓一个逃跑太监一开始是五两赏金,后来增加到十两,如果还有其他犯罪行为,还会额外追加。比如李玉手下有个帮助隐藏赃款的太监,在乾隆时代被抓,赏金竟然高达四千两。
最后就是惩戒制度,包括送到瓮山或者城南的吴甸剪草、戴枷锁刑具、杖刑等等,除了死刑,最严重的是流放黑龙江。然而,被流放的太监其实非常宽松自由,甚至经常能私下赎身,回到河北或者京城南部县城的老家。
在乾隆体系下,清朝太监虽然不能接触政治、军事,但是在宫廷内外的夹缝中获得了新的权力空间,形成了内严外松的新格局。到乾隆后期,因为人手紧缺,皇宫把王府太监当成自己的储备库,于是太监的权力伸进了管束更少的王府中,而王爷们并不像皇帝一样忌讳太监,赏钱和俸禄都很丰厚,还允许太监自己买房子、做生意。与此同时,太监们在宫外通过典当、放贷等等方式积累财富之后,捐赠给大大小小的佛寺,有些成为逃跑太监的庇护所,有些则是让太监获得和尚身份,能更随意地进出宫。更糟糕的是,首领太监已经获得了极大自主权,开始在宫内划分地盘,闯入别人驻地的太监甚至会引来杀身之祸。从乾隆往后,太监主持的赌局在宫内外都屡禁不止,证明了原本严格的管理已经千疮百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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