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们

今天必须给大家唠唠

一件让人惊掉下巴的事儿

温州文成一位阿婆

嫌扔垃圾麻烦

竟然直接在自家窗台烧垃圾

这可倒好

差点把整个家都给点着了

阿婆这操作

可真是让大家捏了一把汗

我当时在整理房间,有几张纸不用了,也没多想,就扔在了窗台塑料花盆里烧了,没想到……

阿婆,消防安全可不是小事,千万不可侥幸,以为在自家窗台烧个垃圾没啥大不了,一个不小心,火星子飘到旁边易燃物上,那可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我以后一定不这么干了!这次真是给你们添麻烦了……

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你是否常对家中老人

给予关怀与陪伴?

老人由于行动迟缓、反应力下降

一旦发生火灾

他们或许难以自救逃生

很多老年人由于生活习惯的“固守”

和安全意识的不足

对家中潜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往往“视而不见”

作为子女

要帮助老人检查家中火灾隐患

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01

烧纸不慎点燃卧室飘窗纸箱

2023年4月5日,句容宝华一住宅楼起火,飘窗满是玻璃碎片和焦黑的燃烧物质残骸。据了解,起火原因是烧纸不慎点燃卧室飘窗上的纸箱引发了火灾。

02

焚烧垃圾不慎引燃房屋

2023年12月25日,惠州博罗杨侨发生一起杂物房起火,经了解,初步判定着火原因为家中老人焚烧垃圾不慎引燃周边杂草蔓延至堆放木头的房屋内。

自己的地盘着火

烧毁的东西

只需自己承担损失就行了?

事实上

火灾事故是威胁公共安全的事

即使火灾未蔓延未损害至他人

同样也是要被追究责任的!

切不可心存侥幸!

无论是室内还是室外

自己家中还是公共场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规定:

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

对直接责任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构成是失火罪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宝子们

不管是老人还是年轻人

消防安全意识都得支棱起来啊

别让自己的一时疏忽

酿成大祸

赶紧把这个事儿分享给身边的人

特别是家里的老人

让他们也涨涨消防安全知识

别再干这种危险的事儿啦

来 源:文成县消防救援大队

制 图:胡佳锦

编 辑:徐燕丽、胡佳锦

校 对:余根铃

审 核:叶 聪

终 审:叶衍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