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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汇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人:

上海金汇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汇通航”)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管理人高度重视职工债权人的利益,积极推进落实职工债权清偿工作,投入大量人力,加班加点,于2025年春节前夕,对职工债权进行了首次清偿。

近期,有部分职工来电来邮,询问相关问题。为便于广大职工债权人知悉相关情况,及时回应职工关切,现管理人通告如下:

一、关于劣后债权的说明

重整计划第36条,将劣后债权合并计入普通债权组,系针对重整计划表决,以保护劣后债权人对重整计划的表决权。

至于劣后债权的受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金汇通航重整计划第46条的明确规定,“债务人将按照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普通债权,依次分类调整和清偿,劣后债权不予清偿”,劣后债权在金汇通航破产案件中不作清偿。

因此,持有劣后债权的债权人,或债权人就其劣后债权部分申请债转股的,不予获准。

二、职工债权分配进展的说明

截至2025年2月15日,金汇通航已顺利完成近千笔职工债权的首次清偿,实际偿债金额约700万元。

由于仍有部分职工债权未获确认,或相关职工未提供或未准确提供收款信息,管理人仍在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尚未收到清偿款的职工,如有疑问,可邮件至管理人邮箱。

三、关于清偿款金额差异的说明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前,管理人将对之前有债权人提出异议且确应据实调整的债权依法组织核查。届时,相关债权人如有异议,可将相关情况电邮管理人(jinhuipochanzu@163.com)。

以上事宜,特此通告。

上海金汇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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