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县经济技术园区项目建设需要,凡在纬一路南、经二路东、经三路西、纬二路北范围内的坟,需在3月22日前迁出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请坟主主动去沙畔村委会或蚰蜒峁村委会申报登记,并办理迁坟相关手续。逾期不申报者按无主坟处理。

联系电话:沙畔村李新民15296608163

蚰蜒峁村李占斌13994094953

特此公告

河曲县公安局 河曲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河曲县西口镇人民政府 河曲县产业发展聚集中心

2025年2月21日

来源:河曲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