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六年宁波分区统税管理所处分案件如下

经过努力,利用业余时间(晚上、休息日),近期从各种网站上、各省自治区和各市及各县(区)图书馆、各省自治区和各市及各县(区)档案馆等查到了1930年代的资料,查到一九三六年宁波分区统税管理所处分案件如下照片资料,资料非常珍贵,非常难找,古董级资料。如图。

宁波分区统税管理所处分案件如下:

一、陈阿王私运漏税冒牌卷烟案:(主文)陈阿王私运假冒老刀牌卷烟之所为,处罚金二十一元,查获伪烟,没收焚烧。

二、黄惠锦私贩漏税卷烟及携带木机案:(主文)黄惠锦私贩漏税卷烟,及携带手推小木机私制卷烟之所为,处罚金四十一元五角六分,获烟及木机,悉行没收焚烧。

三、夏祖舜私带漏税什牌卷烟案:(主文)夏祖舜私带漏税什牌卷烟之所需,处罚金一元八角,查获假烟,没收焚烧。

四、汪明扬私带杂牌雪茄烟案,(主文)汪明扬私带杂牌雪茄烟之所需,处罚金四元二角,查获假烟,没收焚烧。

五、林和尚私贩烟丝案:(主文)林和尚私贩烟丝之所为,处罚金二元九角一分,查获烟丝,没收焚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