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杀害女法官的真凶党志军在经最高法核准后被执行死刑。与此同时,官方还公布了整起事件的调查结果,意图就是以正视听并警醒世人。

另一方面,在此前一天,即2月28日,官方在郑州召开表彰大会,此案的受害人被追授了荣誉称号。这代表了官方的态度与认可。

是的,在多数良知的群众眼中,党志军的死是罪有应得,甚至可以说是死有余辜。然而,在互联网上,时至今日,依然有不少人有一波舆论为其辩白。

他们甚至把党的行径认为是“为民除害”,把他视作反抗强权的“英雄”,因此不免有“惋惜”之微词。

在此,必须再次旗帜鲜明地重申,党志军的行为是不折不扣的犯罪行为,对其科以极刑的惩罚是维持公平正义的合法正当操作,“奉”其为“英雄”是对“英雄”这一称号的侮辱和践踏,更是是非不分和黑白不明的污蔑和玷污。

对一切暴力侵害行为,都应当始终如一地一以贯之地反对。当然,我们是反对一切的枉法裁判,同样地也反对一切的违法犯罪。

而整起案件中,从披露的调查报告看,女法官的做法和裁判过程,不论是从法律还是从情理上都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并没有事实和证据表明其在整个审判过程有怎样的违规操作。

那些不顾客观事实地恶意揣度和无端揣度,不过是某些人出于个人喜好或利益,或泼脏水或裹挟舆论或哗众取宠博取流量,本质上是蠢或坏的表现。

对事不对人不对职业身份或群体,才应该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不能因为这个人的职业群体,也不能因为双方地位的不对等,就武断地无端地下结论去无条件地支持所谓的“弱者”。

更多时候,有的人说是同情“弱者”,不过是披着这个具有同情心的外衣,以包装自己是善良的。但事实并不如此。弱者固然需要同情,但不是所有的弱者都值得同情,这是要分情况的。

记住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像扶贫工作中,也是在强调扶志的问题。那些手脚双全身体健康的贫困户,却因为懒不愿意干活工作的,你怎么扶?

给他什么帮扶政策都是无底洞,给鸡他吃鸡,给猪他杀猪,给羊他卖羊,甚至还异想天开要媳妇。反正好吃懒做坐吃山空,没吃没喝就找政府找干部闹,因为闹了就有闹了就给,也就有了路径依赖。

这种人没法扶的,烂泥扶不上墙啊!对这种人的同情,对这种人的帮扶,就是在浪费国家财富社会资源,就是纵容懒惰和不务正业,就是对其他勤劳人民的不公平。

因此,话说回来,不谈多高大上,女法官本身就是人民群众的一份子,也是善良的人群中的一个,并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是谁的家人,又是谁的同事?不过是恪尽职守的履职行为,竟遭此毒手。

不去为其惋惜,不与好人站在一边,反倒去声援一个泄愤暴力报复的作恶者,这不正是颠倒黑白的行为吗?再者,如果不是女法官而是一个人高马大的男性,他党志军还有那个胆子吗?这么看,他才是欺凌弱小的人渣啊!

教员那句话讲得非常对,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用在此处也恰如其分。任何一起事件,尤其是重大刑事案件,评判的标准一定要看到这点。

像党志军这种人,在现实中是不怎么遇人打交道的,调查结果也证明了这点。那些在网上为其助威的,别看振振有词的表达自己不值钱的同情心,实际上不过是借机攻击法官这个群体乃至整个公职人员队伍。

你真要问他们,生活中遇到党这样心胸狭窄、遇事爆炸的人,愿不愿意与其来往?他们那是比谁都避之不及,而且骂得比谁都难听。因为他们心里比谁清楚,这人是渣子,赶紧跑吧,别一个不小心被他揍了甚至被他害了。

所以,那些借此事件借题发挥的网络舆论看看得了。别信,一个都别信。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的。何况,互联网普及了,发言的门槛太低了,什么牛鬼蛇神都敢登台了。这个意义上,整治互联网问题还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