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南京一高校招聘勤杂工,月薪4000元,要求应届硕士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此事引发关注。3月3日,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上述招聘公告已经作废。
(3月4日极目新闻)
上述《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5年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显示,岗位名称为博物馆勤杂人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岗位职责以日常值班、环境保洁、展区看护、安全保护、场馆维持、一般接待等事务性工作为主。一个普普通通的岗位,设置这么多的条件,确实有点胸怀小了。
首先,这一招聘要求涉嫌年龄歧视。有代表委员带着“化解35周岁年龄焦虑”的问题参加了全国两会,再次成为热点。通过这个“勤杂工要求35周岁以下”招聘,可见35周岁的魔咒还很严重。35岁在很多行业仍被视为年富力强的阶段,拥有丰富的经验、成熟的心态和稳定的职业素养。将其排除在招聘范围之外,无疑是对这一庞大群体能力和潜力的不信任。在就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下,年龄不应成为限制个人职业发展的不合理藩篱。高校作为知识的殿堂,本应倡导平等、包容的价值观,这种设置年龄门槛的做法,与高校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教育理念背道而驰。而且,延迟退休都搞起来了,35周岁咋就成了“爹不疼娘不爱”?
其次,要求应届硕士学历也存在学历歧视之嫌。勤杂工的岗位性质,更多地侧重于体力劳动和日常事务的协助,并不一定需要硕士学历。设置如此高的学历门槛,不仅对那些具备实际工作能力但学历未达此标准的人不公平,也可能导致一些有相关经验和技能的人被拒之门外。这一要求脱离了岗位的实际需求,更多地将学历作为一个筛选的标签,而不是衡量工作能力的重要指标。早就说,要告别学历崇拜,要破除“唯学历”,作为高校理应是典范,何以还是抱着学历的大腿不放?
高校作为社会的知识高地和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本应有着更为广阔的胸怀和包容的姿态。招聘过程中出现这样看似“小肚鸡肠”的现象,反映出部分高校在人才管理理念上的滞后。在现代社会中,人才的评估不应仅仅局限于年龄和学历这两个简单的标准,而应更加注重个人的实际能力、综合素质和岗位的适配性。
在招聘过程中,要以岗位需求为导向,全面、客观地评估求职者的能力和潜力,摒弃不合理的歧视性标准。同时,社会也应加强对人才公平就业的监督,推动就业市场向着更加健康、公平、包容的方向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人尽其才,避免人才的浪费,营造一个尊重人才、合理利用人才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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