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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交警渭滨大队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渭滨大队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违法记录系统的公告

为了切实加强辖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有效遏制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为群众安全、有序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经上级批准,拟在渭滨辖区增设及重新启用固定式电子监控违法记录系统69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现将启用电子监控违法记录系统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5年3月10日正式启用

二、电子监控抓拍路段

1、清姜路全段(胜利桥南十字至清姜路川陕路丁字);

2、太白路全段;

3、广元路南段(神农大桥南十字至清姜路);

4、英达路西段(创业路至清姜路);

5、东二路全段;

6、西二路全段;

7、东三路全段;

8、西六路全段;

9、川陕路南段;

10、文化路中段(铁路桥南侧至文化路十字);

11、经二路中段(文化路十字至西凤路十字);

12、迎宾路全段;

13、开元商城东巷;

14、姜谭路中段(百合路丁字至植物园大桥南丁字);

15、峪石路中段。

三、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驾车接拨手持电话、超速行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渭滨大队

2025年3月3日